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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法律撑腰暑期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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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26-9-7 10:06:0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  滁州日报 全媒体记者包增光


    刚刚过去的暑假,对于河南省三名大学生而言,收获的不只是一份工资,更是一堂珍贵的法治课。初入社会,他们第一次签合同、第一次进车间、也第一次因为一行“小字”陷入无助。当怀着最后一丝希望走进南谯区综治中心,最终如愿拿到薪酬时,三个年轻人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。日前,三人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南谯区法院驻综治中心法官手中。

    今年暑假,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,这三名大学生通过网络招聘来到南谯区,与一家劳务公司签订合同,随后被派往某电器公司工作。合同里的一行小字,成为他们后来维权路上的“拦路虎”:必须工作满四个月,否则要扣除相应费用。为了赚取薪酬,三人签下名字,开始暑期打工生活。

    随着开学在即,三人向劳务公司提出离职返校。当他们提出索要一个多月的工资时,劳务公司却拿出那份合同,以“未满四个月”为由拒绝支付。辛苦汗水换来的报酬眼看就要打水漂,三人走进南谯区综治中心寻求帮助。

    综治中心在了解情况后,迅速启动多部门联动机制,邀请区司法局、区法院共同介入。调解现场,劳务公司代表坚持“契约精神”,反复强调合同条款,拒付劳动报酬。

    面对僵局,法官向劳务公司代表进行严谨地释法明理。法官指出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相关规定,虽然双方签订合同,但其中关于“未满四个月扣除费用”的条款,涉嫌利用自身优势地位排除劳动者合法权益,属于不公平的“霸王条款”,在法律上存在效力瑕疵。司法局工作人员则从法律援助角度,安抚学生情绪,为他们梳理证据链条。

    经过多轮协商,劳务公司最终同意核算并当场支付三名大学生的全部工资。“这笔钱对我们很重要,不仅是为了生活,更让我们相信法律是公平的。”拿到工资的那一刻,三名大学生如释重负。他们终于轻装上阵,如期踏上返校的列车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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